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,是指根据一八九一年四月十四日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定的《商标国际注册马 德里协定》(以下简称协定)或根据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在马德里通过的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》(以下简称议定书)及其共同实施细则建立 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商标注册体系。
    最近,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向我们咨询有关商标的国际注册,他们已经开始意识到知识产权对 企业本身的重要性,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,商标的保护已经成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    由于商标权与其它知识产权一样,具有严格的地域性,在哪个国家取得的权利只能在哪个国家获得保护,其他国家是 不承认其权利的;又由于在世界范围内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是注册原则,即要获得商标专用权必须取得商标注册。所以,中国企业在进军国际市场之前,必须做好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计划,提前在相应的国家注册自己的商标,避免其被他人抢注而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。
    为了让企业更好地认识商标国际注册,我公司将介绍这些注册的基本情况。
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有以下几种方式:
    1、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:同时向马德里联盟部分或全部成员国提出。截止到2004年11月15日,马德里联盟共有77个成 员国。中国自1989年10月4日起成为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》成员国,自1995年12月1日起成为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》成员国。
    2、按巴黎公约或双边协议或对等原则,单独向某一国家提出注册申请。
    3、通过地区性公约组织提交申请,以获得该组织成员国的商标保护(如欧盟商标、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)。
    上述三种商标国际方式,各有其利弊。中国企业可以根据自己产品或服务主要开辟的国际市场,来决定自己的商标进军 国际市场应该采用哪种方式。 "马德里"商标国际注册介绍 "马德里"商标国际注册基本情况

    1、什么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?
    "马德里"商标国际注册,是指根据一八九一年四月十四日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定的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 协定》(以下简称"协定")或根据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在马德里通过的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》(以下简称"议定书")及其共同实施细则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国际注册体系。

    2、"马德里联盟"的定义
    "马德里联盟"是指"协定"和"议定书"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 别联盟。

    3、"马德里"协定与议定书的缔约方
协定缔约方是指加入"马德里规定"的国家。

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"议定书"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。
纯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只加入"议定书"而未加入"协定"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。
需要说明的是:"马德里联盟"中有一些国家既是"协定"缔约方又是"议定书"缔约方,例如中国、比荷卢、德国 、西班牙、法国等,对这些缔约方仍适用协定。